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13 12:05:15作者:未知
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需要认真遵守法律对缓刑的相关规定,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么我国对缓刑考验期都有什么规定呢?这对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来讲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缓刑考验期有什么规定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刑法》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以上就是小编根据相关法律整理出来的关于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各位适用缓刑的人,一定要认真遵守上述规定的内容,否则的话就可能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对自身来讲也是不利的。更多缓刑考验期的内容,你可以到网站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