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9-12 18:05:41作者:佚名

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取保候审这个词语我们经常会在电视中听说,那么究竟什么是取保候审呢?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如果进行取保候审,需要走哪些程序?今天,法律小编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由保证人担保被保证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一、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情形: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①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离开指定居住的市、县。

  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杀生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

  ①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②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③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④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原决定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暴力犯罪等不能取保候审。

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您对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取保候审所需要进行的必要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小编介绍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的法律顾问,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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