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26 09:05:08作者:未知
房屋过户应注意什么问题?这是现在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因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涉及到的问题很多,而且买卖房屋是人们重视的事情,需要小心谨慎才行。特别是二手房的买卖,因为房屋本身的状况比较特殊,下面是网的小编为您提供的房屋过户需要注意的一些内容。
注意事项一、避免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
其一,某些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另外,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拖不了干系。
其二,当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
其三,在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费用都须买方承担,但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及代收的税费等相关费用高得多。
注意事项二、房屋本身状况
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
房屋权属是否存有争议;
房屋是否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
房屋是否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房屋是否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是否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
交易房屋是否存有质量瑕疵。
注意事项三、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注意事项四:户口问题
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对于这类情况,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由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因此买方对户口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注意事项五: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特别是二手房的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几项房屋过户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根据以上内容,特别是在二手房的房屋过户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合同内容的附加内容以及对房屋相关费用的清算和安排,如果以上信息还未能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