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有哪些条件?(诉讼离婚有哪些条件)
2023-07-20
更新时间:2023-06-21 15:02:37作者:橙橘网
一、租地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有效?
租地合同有效要求满足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条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法的土地租赁程序是怎样的
租用集体土地,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出租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租金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土地租金标准调整的时间和调整幅度、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等。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注明“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
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租用集体土地的,也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后,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租用手续:
(一)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
(二)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有关部门颁发的注明“土地租赁”的房地产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
除此外,企业可通过股转转让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但是这种方式会对需要解决用地问题的企业面临着整个企业的行业转化、债权债务重组等一系列其他问题。其次,企业可通过租赁集体建设用地上已有的房屋达到取得生产经营场地的需要。这种方式相对于前一种方式而言,取得生产经营场地的方式较为简单,也容易操作,但需要注意的前提条件是,已有的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都是通过合法的审批手续取得的。
综上所述,只有当初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才允许对外出租,而我们所对外出租的不仅是土地使用权本身,只要土地之上有其他附着物的,也意味着把这些附着物一并租赁了出去。土地使用权的租赁也是要以书面合同为法定凭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都要进行的考察之后再谨慎做决定。
一般来说,只有当初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权的那些土地才能够允许对外出租,而且进行出租的不仅是土地的使用权,只要土地上有附着物的,那就是一并跟着土地租赁了出去。所以在土地进行租赁之前要谨慎做决定,并看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