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07 18:05:51作者:佚名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租赁房屋的现象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都比较普遍。很多朋友因为对此类法律的相关规定不是很了解,因此而产生了很多纠纷。那么到底租赁房屋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租赁房屋注意事项:
1、签订租赁合同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并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共有产权,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可按有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办理登记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4、出租人应申请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若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5、为了保证电话费、电费、煤气费、水费等费用的及时交纳,出租人有必要每月对有关缴费帐单进行检查。
6、出租人应经常关心房屋及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了解承租人的意向。
7、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即使为了增添设备而改变房屋装潢的,也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如安装空调、挂画的,需要在墙面打洞等)。
8、承租人不得影响相邻房屋的使用。
9、承租人应爱护房屋的设备及装潢,如果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与出租人联系,或按合同约定的方法处理。
10、未经出租人允许,承租人不得将房屋私自转租。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租赁房屋要注意哪些事项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租赁房屋之前一定要对房屋的情况有具体的了解,然后双方协商签订租房合同,此过程可以由律师介入。如有需要的或遇到此类纠纷的,欢迎到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我们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