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累犯不包括什么人? 特殊累犯不包括什么人员

更新时间:2023-10-20 12:07:11作者:佚名

特殊累犯不包括什么人? 特殊累犯不包括什么人员

特殊累犯不包括什么人?

刑事案件的量刑标准有很多,犯罪后果、主观恶性以及犯罪手段等等,另外还要考虑是不是累犯。累犯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但是很多人对于特殊累犯的认识还停留在字面意思上,小编将在下文为您介绍特殊累犯不包括哪些人的相关知识。

1、特殊累犯不包括什么人

根据刑法,未成年犯罪不适用累犯,因此特殊累犯也一样,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以下是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2、特殊累犯的认定

特殊累犯制度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由原来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扩大到包括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一扩大表明了我国政府打击恐怖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决心,同样随着这一扩大,种种问题也随之而来.本文基于此原因,对于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特殊累犯认定的相关问题予以简单论述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换句话说,构成特殊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从上面知道了特殊累犯的特别之处了吧,这上面规定了未满18岁的都不加特殊累犯,而且构成特殊累犯不会受到前后两罪相距的时间来限制的,而且都是以累犯论处,关于“特殊累犯不包括什么人”这个问题还有不懂的就咨询,您会得到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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