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拖欠工资怎么办(离职企业拖欠工资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09-27 12:06:20作者:佚名

员工离职拖欠工资怎么办(离职企业拖欠工资怎么办)

员工离职拖欠工资怎么办

对于常见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问题,其中单位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在实践中很常见。一般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时候,劳动者都不知道怎么处理。因此,经常都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下面,小编为您整理了针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处理办法的内容。

一、离职拖欠工资怎么办?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 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 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二、 拖欠工资投诉、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

1.劳动局

2.劳动仲裁委 我建议你完全可以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既然你已经选择了辞职,而老板的态度又是这样,当然一般情况下,我是不建议你选择法律解决,因为这个费时还得花钱,你可以等几天,然后联系老板,如果实在行不通的,可以向劳动局方面反映这些问题,我想只要他们还拿国家的工资,还是会出面帮你解决的。

三、拖欠工资劳动法规定:

1、第 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 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 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86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92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93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94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95条 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上文中,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拖欠工资方面的内容是比较全面的。主要包括,离职拖欠工资的解决办法、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向那个部门投诉以及拖欠工资的相关劳动法的规定。相信看完上文的内容你对维护自己工资待遇方面的权益有进一步的认识。

为您推荐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因此,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律师见证笔录是怎样的

内容有谈话时间、谈话地点、具体的事由、被谈话者和谈话人也就是律师、谈话记录等。以及被谈话者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需要的帮助。

2023-10-30 09:03

分居时间如何证明 分居时间怎么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

2023-10-30 09:03

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怎么做无罪辩护

1、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2、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反诉?赠与合同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赠与合同纠纷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赠与合同纠纷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

2023-10-30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