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在哪办,有哪些程序?

更新时间:2023-09-23 15:06:19作者:未知

离婚手续在哪办,有哪些程序?

离婚手续在哪办,有哪些程序?

有很多人可能会认为离婚手续在哪儿都可以办理,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办理离婚必须要到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在其他地方是不予受理的。我们已经知道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那么对于协议离婚需要在哪儿办理呢?就将在本文中为大家介绍一下协议离婚的办理地点和程序。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

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二、协议离婚的地点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三、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发生争议,要求法院重新处理的问题。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又对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根据审判实践中的做法,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离婚登记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情况,发生纠纷的原因和理由,给予审查处理。

以上的介绍就是关于协议离婚的一些具体内容,相信大家通过介绍对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及地点已经有所了解了,也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帮助。协议离婚是最和平的离婚方式,虽然夫妻做不成了,但毕竟曾经在一起过,所以还是希望大家在离婚时能够尽量和平解决。当然,如果大家还有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也欢迎大家随时向网站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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