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28 09:06:01作者:未知
现实当中,一家公司是有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导致破产的,一般在经过破产清算后,该公司就消灭了法人资格不复存在了。那么,此时对于公司的员工来讲,该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公司破产员工怎么办?
当自己所在的企业遭遇破产,职工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
1、坦然面对劳动合同被提前终止的事实,努力重新就业。
2、对被拖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破产对员工怎么赔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既然公司破产已经是无可改变的事实了,对于职工而言,最好是能够尽快的重新找到一份新工作,否则的话自己以及家人的生活就有可能成问题。但是,公司在破产后对员工该进行赔偿的,还是要进行赔偿,否则的话将要承担法律责任。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