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05 18:04:26作者:佚名
一些人不了解离婚手续的办理、离婚手续去哪里是怎样的。对于离婚而言,大家都知道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那么对于这两种离婚的情况是如何办理手续的呢?除了这两种是否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呢?是不是都在同一地方办理离婚手续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离婚的相关内容。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相关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协议离婚去哪里办理: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去哪里办理:
夫妻争议,国内诉讼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特殊情况:
(1)一方“失踪”,对方离婚。向“失踪”人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不过,前提是法院先穷尽其他送达方式。这种方式很好的解决了“老赖”、“玩消失”等行为造成的障碍。
(2)涉外因素的离婚。
1、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
2、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
以上就是我们对于“离婚”的相关问题的解答。现在大家了解了吗?在生活中,更多关于离婚的问题,您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为您做一个专业的法律分析。以上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会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我们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