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法院属地管辖

更新时间:2023-10-28 09:02:51作者:佚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法院属地管辖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法院属地管辖

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的管辖,可以详细的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我国各个地方都是有自己的法院,并且从纵向上看,我国的法院具体分为了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以及最高法院。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法院属地管辖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法院属地管辖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人身财产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可以由两个法院管辖,一个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另一个是被告住所地法院。

2、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对于诉请赔偿数额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法律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受诉法院是当事人对事故发生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行使选择权后确定的案件受理法院。受诉法院地如为经济发达地区相应的数额标准较高,如为贫困地区数额标准较低,直接影响到当事人获赔金额的多少。

3、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虽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当事人选择管辖权对赔偿金额没有区别,但行使法院管辖的选择有利于当事人方便诉讼。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管辖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指原告提起的诉讼的案件是由那一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级别管辖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2、就案件的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从属地管辖来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法院属地管辖应该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但要是从级别管辖上面看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法官管辖的,当然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例外情况。

为您推荐

什么建筑工程决算审计?建筑工程决算审计的范围有哪些?

工程审计包括两大类型: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造价审计一般是对单项、单位工程的造价进行审核,其审计过程与乙方的决算编制过程基本相同,即按照工程量套定额。这由造价工程师完成。有政府性投资的建设项

2023-11-04 09:02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1、工程总承包的资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 号等文件。2、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的资质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

2023-11-04 09:02

古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1、首先对所监理的施工项目要有一个文化价值的定位,有一个仿古年代的时空界定。2、首先我们应该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3、由于古建筑的特殊性,施工监控中要特别注意,对各个工程部类质量应紧密跟踪。4、古建筑

2023-11-04 09:02

建筑工程木工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建筑工程木工承包合同:甲方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 项目工程以包工,包制模,铁钉,铁线,电缆,电锯电片及机械所有的电缆电线工具,包图纸上木工制安及所有木工工程一次性承包给

2023-11-04 09:02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规程

1、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包括①工程概况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③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⑤技术交底记录。2、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包括①图纸会审、技术变更、洽商记录②工程定位测量

2023-11-04 09:02

建筑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1、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1 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2 明确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3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2、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1 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降低成本2 加强材料费管理3、建筑工程项目的

2023-11-04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