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伤残工伤赔偿项目及金额多少

更新时间:2023-08-28 12:04:39作者:佚名

九级伤残工伤赔偿项目及金额多少

九级伤残工伤赔偿项目及金额多少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指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省工伤保险办法等相关规定,所应当享受的工伤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所以,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又叫做九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9级工伤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4号)第4条。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注:工资范围参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者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您推荐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因此,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律师见证笔录是怎样的

内容有谈话时间、谈话地点、具体的事由、被谈话者和谈话人也就是律师、谈话记录等。以及被谈话者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需要的帮助。

2023-10-30 09:03

分居时间如何证明 分居时间怎么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

2023-10-30 09:03

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怎么做无罪辩护

1、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2、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反诉?赠与合同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赠与合同纠纷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赠与合同纠纷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

2023-10-30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