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8-12 18:04:03作者:未知
许多人工作忙,想租房也不能自己亲自去找,只有委托中介公司。但中介公司是以赚钱为目的,即使遇到的房源不好,也会想法设法的推销给客户。那么个人租房须防范中介公司的哪些陷阱呢?
房产中介是为房产买卖双方达成销售和购买而建立的一个平台机构,并有为买卖双方保证安全交易的义务。
(一)、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签订合同。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以所谓“质优价廉”的房屋招徕看房客户。投诉案例中就出现过广告中假称家具家电设施转让,却在合同中不加注明,以至消费者购房与看房不实。
(二)、订立霸王合同,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一消费者投诉称,某中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无论是否经过其介绍,只要消费者与中介公司的信息房源签订了合同,就得向其支付中介费。这些条款是不合法的。
(三)、违规操作,使消费者利益受损。有的中介公司介绍给消费者的房屋属于非法或缺乏合法手续的房屋,致使购房户无法办理手续;有的房屋没有产权证无法购买,但中介公司为赚取中介费,却对购房者说不用办理手续,法律上这样的房子是得不到保障的。
(四)、巧立名目,收取各项费用。有的中介公司找种种借口,除正当中介费用外,还收取所谓看房费、咨询费等费用。
(五)、交费容易退费难。从投诉反映来看,交到中介公司手里的钱很难退回到消费者手上。比如租房到期后,中介公司应退还其房屋押金,但一些中介公司找出如东西损坏等借口,就是不退押金。
(六)、无证“黑中介”骗取钱财。 一些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照的“黑中介”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骗取钱财,一旦被发现便溜之大吉。
中介公司诱骗客户租房,或在合同中设置陷阱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的事是大量存在的。而许多人因为缺乏租房经验,也会在不经意间就落入中介公司的陷阱中。因为,小编建议各位在找中介公司租房的时候,一定要先看看相关文章,了解清楚中介公司大概会在哪些地方给自己设置陷阱。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