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22 09:06:22作者:佚名
法律规定,要是夫妻在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瞒、转移的财产,那么可以就该笔财产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此时,想要重新分割财产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状,那么这个起诉状该怎么写呢?下面,小编带来相关范文一份,供您参考。
民 事 起 诉 状
原 告:___,男,1965年5月3日生,汉族,济南___厂下岗职工,住济南市___区___街___小区___号楼___单元___室,邮编:___,电话:___。
被 告:___,女,1967年11月9日生,汉族,济南___下岗职工,住济南市___区___小区___号楼___单元___室,邮编:___,电话:___。
诉 讼 请 求
一、依法分割离婚后财产以及租金。
二、诉讼费由原、被告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事 实 与 理 由
原、被告于___年相识,___年___月___日登记结婚,___年___月___日生一男孩___。___年___月___日原、被告因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___随被告生活,但夫妻共同财产并未完全分割。
___年,被告拒不按约定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三套夫妻共同房产:(1)三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商品住宅产权房,建筑面积75.38平方米,位于济南市___区___小区___号楼___单元___室,现由___带___居住使用;(2)一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___单位宿舍房改房,建筑面积48.31平方米,位于济南市___区___南区___号楼___单元___室,现由___居住使用;(3)三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济南___总公司职工集资建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位于济南市___小区___号楼___单元___室,现由___(出租)使用。就分割上述财产及孳息租金___元,原、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特诉诸人民法院依法判如所请。
此 致
济南市___区人民法院
原告:
___年___月___日
附:
1、本诉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2、证据(___)___民初字第___号民事调解书 1 份。
3、财产登记及分割意见 1 份。
4、证据各___份,共 ___份。
财产状况及分割意见
一、三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商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75.38平方米,现由___带___共同居住使用。
(一)该住宅坐落于济南市___区___西区___号楼___室。房产证号:济房权证___字第___号,登记产权人___,共有人___。
(二)该住宅系___和___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于2004年11月18日共同购买,购买价___元,现市场价约每平方米___元,约___元。
(三)该住宅在中国___银行济南市___支行抵押贷款___元,贷款期限15年,每月还贷约900元,自___年11月19日起至___年11月18日止。
(四)具体分割意见:
1、___与___已共同偿还31个月贷款___元,从2004年11月起至2007年7月止,尚有145个月贷款___元未偿还。尚未还清的抵押贷款由___和___共同偿还,双方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至还清时止。
2、___和___共同将该住宅赠予其婚生子___所有,并拥有使用权。
二、一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___单位宿舍房改住宅房,建筑面积48.31平方米,现由___居住使用。
(一)该住宅坐落于济南市___区___南区___号楼___单元___室。房产证号:济房权证___字第___号,登记产权人___,共有人___。
(二)该住宅系___和___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于1999年共同购买,购买价___元,现市场价约每平方米8000元,约386000元。
(三)具体分割意见:该住宅由___所有,并拥有使用权。
三、三室一厅住宅楼房一套,系___总公司职工集资建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现由___使用。
(一)该住宅坐落于济南市___小区___号楼___单元___室。暂时没有发房产证,预登记产权人___,共有人___。
(二)该住宅系___和___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于2002年共同购买,购买价___元,现市场价约每平方米___元,约___元。
(三)具体分割意见:
1、该住宅由___所有,并拥有使用权。
2、___分得房产比___分得房产的现价值多约___元,___和___各分得百分之五十,即各分得约___元。
3、___将该住宅出租,___和___应各分得租金的百分之五十,约___元。
原告:
___年___月___日
至此,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状范文的内容就介绍完了,相信各位已经知道该如何来写这样的起诉状了吧。夫妻离婚对共同财产的争夺本身就是很激烈的,所以也不排除一方为了能够获得更多利益,而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