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23 18:05:20作者:佚名
实践中,开发商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不按照约定的时间交房,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对购房者利益的侵害,此时需要对其承担一个违约赔偿责任。那么延期交房赔偿金标准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延期交房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开发商延期交房,很多购房者在要求赔付时发现赔付的标准对自己不利,其实,这是购房者在签约时没有约定违约金额。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根据以上规定,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按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若认为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开发商延期交房带来的损失,则可以“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
二、延期交房损失赔偿如何计算
至于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根据《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给购房者造成租房费用增加的,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向开发商主张赔偿实际损失,如果还不会计算,可以请教专业房产律师。
开发商要是有延期交房行为的,此时对购房者是构成了违约的,那么就要对购房者的损害做出赔偿,至于延期交房赔偿金标准,通常是按照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