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0-03 15:06:01作者:佚名

南京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南京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南京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二、职务侵占最新数额规定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数额起点:

  1、数额较大:15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三年以下);

  2、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不满1500万元(3-10年);

  3、数额特别巨大:1500万元以上(10年以上)。

  三、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相信大家在看完上文的介绍后,已经知道南京关于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吧。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如果涉嫌职务侵占罪,万不可惊慌甚至逃跑,要积极寻求专业的刑辩律师的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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