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更新时间:2023-09-09 09:06:05作者:佚名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行为极其恶劣的行为,但实践中因为“逃逸”的情形各种各样,很难区分哪些是真正的逃逸行为。一般来说,掌握了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就能大概知道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为此,编辑特整理了相关文章,告诉大家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件有三个方面。

一、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

二、客观方面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逃逸后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

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离不开对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认定,同时还需要对逃逸的认定。通常来讲,要是行为人当时离开了现场而是去公安机关自首的话,这种情况是不能被认定为是交通肇事逃逸的。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是很复杂的,要是您想深入了解的话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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