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8-18 15:04:43作者:佚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单方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时,部分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要求劳动承担违约金。那么,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承担违约金呢?为您解答。
劳动合同法明确,除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以上可以看出,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情形仅包括培训服务中约定的违约金情形和竞业限制情形。其他任何情况下,劳动者欲单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均不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上述回答未解决您的问题,您可向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