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讨债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讨债需要这3种证据

更新时间:2023-10-03 12:05:37作者:佚名

债权人讨债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讨债需要这3种证据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听过甚至说过“欠钱的是大爷”这句话,从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讨债是越来越高难度的一项活动,应对讨债难问题,需要当事人收集大量的、充分的证据。只有收集齐了相关有力的证据,债权人才能讨债有望,债权才能得到维护。那具体而言,债权人讨债要准备什么证据呢,这也就是说,讨债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呢?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债权人讨债要准备什么证据

(一)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二)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四)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五)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六)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二、讨债的法定时效

债权人讨债不仅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还需要在法定时效内提出才有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以上是关于债权人讨债时应该准备哪些证据的一个详细说明,讨债需要债权人在法定时效内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实践中,我们要把握好讨债的手段,一定要用合法的手段来讨债,因此,出于保护您利益的角度考虑,小编建议您在遇到讨债纠纷时,最好能及时 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如果你需要任何法律帮助,欢迎使用我们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定将竭诚为你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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