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14 18:06:45作者:未知
医疗事故鉴定时出现在医疗事故后的一个必经程序。医疗事故的受害人由于取法相关的专业常识,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往往会忽略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关细节,这样往往导致自己在鉴定过程中不会那么顺利。下面小编为您介绍有关内容。
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应注意什么问题
第一、注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性
《条例》规定,患方应自知道和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否则,将丧失权利。
第三、及时提交有关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材料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患方应在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内提交有关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材料。否则,专家鉴定时可能会因缺少重要资料或无法全面了解医疗全过程而直接影响鉴定结果,甚至出现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
第四、行使鉴定专家抽取权和申请回避权
根据《条例》的规定,患方应在该阶段充分行使鉴定专家抽取权和申请回避权,尽可能主动排除可能鉴定鉴定结论的人为因素。
第五、积极参与鉴定。
患方应充分准备陈述意见和理由,对专家的提问尽可能客观准确、全面表述。
第六、事先了解鉴定书的主要项目有助于患方的事先准备
鉴定书共有8个项目,其中特别重要的是第四项:医疗行为有否违法违规;第五项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第六项医方的责任程度;第七项医疗事故等级。
第七、再次鉴定申请权和时间规定
患方对首次鉴定的程序有疑议或对鉴定内容、结论不服,有权提请再次鉴定,但值得注意的是时效性,即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否则尚失权利。
第八、处理医疗纠纷或医疗行为致人身损害类案件的方法或途径不止一种
上文中为您整理了八项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应注意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针对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情形为您整理出来的,希望对您进行提起医疗事故鉴定能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提起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如果你需要专业的律师服务,可以咨询网站的专业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