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20 09:05:39作者:未知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害人准备就重婚者重婚事实提起刑事诉讼,那么,被害人应当如何搜集重婚证据?换言之,重婚罪的取证范围一般应当包括什么?下面,请您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重婚罪的取证范围:
1、证明他们有固定的同居居所:
2、证明他们长期同居;
3、证明他们对外以夫妻相称
在实践中,对于事实重婚罪的自诉举证,可参考前述典型案例中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查询线索进行。另外,过错方与同居异性的婚纱照、全家福等具有特定婚姻、家庭含义的照片、录像也是证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有力证据。
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此外,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搜取证据,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此提起公诉。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事实重婚取证范围包括什么的法律解答,从上文可知,如果受害人没有报案,而是准备自诉的,受害人应当收集重婚者与他人有固定同居居所的证明、有长期同居的证明,等等。如果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你随时咨询我们,我们将尽快为您具体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