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监护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0-03 12:05:40作者:佚名

变更监护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变更监护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很多夫妻都会为了子女的监护权而产生矛盾纠纷。很多情况下是夫妻双方都想当孩子的监护人,面对这些纠纷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解决。那么变更监护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变更监护权需要满足的条件。

1、变更监护权需要满足的条件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2)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3)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4)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2、变更监护权

(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

(2)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与未成年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

(3)法官裁判变更。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

在上文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变更监护权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如何变更监护权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需要了解关于变更监护权的流程等的其他法律相关内容,您可以在向在线的专业律师进行提问,我们的专业律师会尽快的回复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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