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的性质是怎样的,什么叫租房押金

更新时间:2023-09-25 18:04:25作者:未知

租房押金的性质是怎样的,什么叫租房押金

租房押金的性质是怎样的

不少实际进行过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都清楚,一般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都会约定一个押金。而在合同到期后,这个押金是可以进行退还的。到底租房押金的性质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租房押金的性质是怎样的

网友提问:之前租了一间房,现在想要退租,房东来看后说地面有损坏等等,要求扣除押金并赔偿,请问关于押金这方面有没有什么条例之类的? 找中介如何呢? 中介能不能开个类似于赔偿额证明之类的东西呢?

律师解答:

1、你向房东租赁房子,你和房东自己是租赁合同关系,你遇见的情况在《民法典》上有明确规定 。

2、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你应该按照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如果你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对地板要怎么保护,那么,由于木地板被桌子划伤是正常现象,按照第七百一十条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煤气灶上的油印,排烟罩上的油滴,木质门上贴画留下的不干胶印,都是可以通过搞清洁去除的,你在离开前把这些东西搞干净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赔偿。

3、押金是在民法典里面规定的,如果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房东就不能扣你的押金。

4、如果和房东有纠纷不能解决,建议你找所在辖区街道办下面的房屋租赁管理所,他们是专门负责出租屋管理的,可以找他们调解。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关于租房押金,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做出太多的规定,尤其是在押金的数额方面。一般来讲,都是按照交易习惯来确定租房押金的数额的,通常是交纳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更多房屋租赁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你到网站进行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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