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27 18:05:38作者:未知
实践中,有的债务人不还钱是因为其没有了还债能力,此时我们可以认为其是善意的不还债。而要是债务人本身具有偿债能力,而通过躲避的方式拒不还债的话,那么其就是恶意的。要是遇到债务人恶意逃债该怎么办?请阅读下文了解。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 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债务人恶意逃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来讨要自己的债权。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根据小编在上文中讲解的内容,同时结合你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个适当的方式进行逃债。必要时,还可以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协助你逃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