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30 09:05:43作者:未知
在对环境污染纠纷进行处理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什么是环境污染纠纷,然后才能从其特征上面找到需要注意的地方。环境污染所产生的纠纷近年来呈现逐渐增长的趋势,而积极对这类纠纷进行处理也成为了刻不容缓的事。接下来,就让小编为您介绍环境污染纠纷需注意什么的问题吧。
一、什么是环境污染纠纷
环境污染纠纷,指由于污染物排放等对生存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引发的争议。
常见类型包括: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等。
二、环境污染纠纷需注意什么
1、举证责任,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原告不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2、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算。
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的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四、哪些人有权对环境污染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必须 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此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才可提起;任何人不得对与自己无关的财产主 张权利。这种对起诉资格的限制是不能运用到环境民事诉讼中 的。因为环境要素是人类共享的公共财产,任何人都不可能对其 具有专屑权和排他权,因而也不可能是直接利害关系人。这样, 当有人污染破坏环境时,便无人可对致害行为提起诉讼,但环境 保护又和任何人都有关系。为解决这一矛盾,我国《环境保护 法》第6条明确规定: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此时大家都已经清楚在处理环境污染纠纷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了吧,主要是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诉讼时效的注意。同时,小编还带来了环境污染纠纷其他方面的知识,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咨询一下网站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