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17 18:06:33作者:佚名
当今,许多工程项目都是通过投标、招标等方式进行的,这样能做到利润的最大化资源的合理化运用。但是在招、投标之中也出现了许多的虚假资料,以通过这些虚假的资料来骗取投标保证金。那么骗取投标保证金属于什么罪?下面小编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二、骗取投标保证金属于什么罪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里面又包括合同诈骗罪等情形。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通常采用的欺骗手段概括为如下几种:(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当然,无论行为人采取上述何种欺骗手段,只有当其诈骗财物的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所以,在招投标时,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投标保证金的行为都是属于诈骗行为,达到数额巨大就构成了诈骗罪。
三、投标保证金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投标本来是为了更好的让企业公平竞争,但是却让这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所以招、投标人一定要注意看当事人给的信息是否真实。只有在以上几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才会被没收,其他以任何理由(法律规定以外)没收的都是违法的,可能触发诈骗罪。小编为你整理的知识有其局限性,想要知道更多更为具体的知识,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他们能为你做出更为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