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16 15:07:11作者:未知
离婚诉讼经常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房产分割关系到大额的财产,许多当事人在诉讼时对于要不要委托律师犹豫不决,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对于律师费心里没有底,其实律师收费是有一定标准的,并不是坐地起价。的小编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解决离婚时房产分割律师费是多少的问题。
一、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是多少
律师费的收费标准是有法律规定的,虽然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律师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是一般不会超过法律的规定。以房产分割为例,房产分割是涉及财产的诉讼,律师费的收取取决于房产价值,房产价值越高律师费的收取比例越低,价值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价值在10万元~100万元部分 6%,价值在100万元~500万元部分 5%,价值在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 3%,价值在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 1%,价值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但是律师费也不是越低越好,因为律师收费一般与本人的能力挂钩,毕竟好的律师更有可能争取更多的分割比例。
二、离婚房产分割的情形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能光看房产证上的名字或者简单的由谁出资购买来确定,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1、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这样的情况是不用进行房产分割的,因为完全属于付款人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房产分割时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3、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一般情况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能证明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并且房产证上只有出资人的名字。
4、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5、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但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具体要根据房产价值来确定律师费,并详细的介绍了房产分割的几种情形。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问题的话,请联系,我们的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法律上的帮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