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9-19 09:06:24作者:未知
在实践中,经常有人发问,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其实,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离婚协议书的格式还是有不成文的规定,下面,小编马上结合相关实践经验,为你详细介绍离婚协议书一般应当包括哪些内容,以及应当怎么写,希望对你有用。
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离婚协议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婚姻法》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的法律解答。从上面内容可知,离婚协议书一般至少应当包括双方是否同意离婚的表示,以及对离婚子女的生活如何安排、夫妻共同财产债务怎么分割。如果你对书写离婚协议书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你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为你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