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23 12:05:07作者:未知
车祸发生后难免会有一些伤亡,理亏的那一方往往会及时赔付医药费。但是有些伤势并不能在当时得到解决,又遇上了车祸医药费没赔够这一状况,作为伤者家属或者是肇事者一方我们该怎么办呢?来解答您的疑惑。
一、车祸医药费没赔够怎么办
后续治疗费用应当赔偿。实践中,具体的操作方法有三种:
(1)一次性赔偿,即将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全部计算,一次赔偿。
(2)今后发生的损失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只是确定今后的损失另行处理。
(3)即使是确定了一次性赔偿,但是今后实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的,对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赔偿。对后续治疗无法确定费用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受害人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结论必定发生的治疗费用,应一并予以赔偿。
二、后续医疗费如何计算
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补救性治疗,如镶牙、植皮、安装假眼、假肢等,所花费的费用应予赔偿。受害人治疗因侵害行为而引起的其他并发症的费用,应参照治疗医院的诊断或者法医的鉴定意见,视二者的关联程度予以适当补偿。
三、赔偿范围
损害赔偿的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备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补偿二十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扶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2)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还是建议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讨比较好,毕竟伤者为大。在赔付款这件事情面前,双方都要做到诚实守信,不可以弄虚作假,否则事情会越拖越久,越闹越大。每一件事情都有其特殊性,如果您对车祸医药费没赔够一事还有疑问,建议去咨询一些相关方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