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条件和程序有哪些(离婚条件和程序有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23-09-05 15:04:51作者:未知

离婚条件和程序有哪些(离婚条件和程序有哪些内容)

离婚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正在逐渐的升高,同时我国对于离婚条件和程序有明确规定,要符合离婚条件和程序才能够离婚,那么到底离婚条件和程序有哪些呢?离婚条件和程序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要遵守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离婚条件和程序吧。

离婚的法定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这一条包括两种情况:其一为重婚;其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的重婚行为,不仅违反了婚姻法所规定的一夫一妻原则,而且触犯刑律,须受刑罚的制裁。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提出离婚法院应判决离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违背了夫妻双方应互负的贞操义务,无论是过错方还是非过错方提出离婚,都证明一个事实,即婚姻关系已很难维持下去。人民法院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通过殴打等方式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的折磨与摧残。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摧残、折磨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遗弃则指有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的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的行为。上述情况的出现,已使得夫妻双方很难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已严重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存在的基础。因此,法律规定了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作出离婚判决。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赌博、吸毒等恶习,要耗费大量家庭财产,并有损身心健康,有恶习者往往沉溺于其中不能自拔,已无法去履行其应尽的家庭义务。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此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人民法院应做出离婚判决。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夫妻之间长时间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则很难相互之间履行相关义务,夫妻关系从而近于名存实亡,故而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理应作出离婚判决。

注意两点:

(1)夫妻之间分居的原因应是感情不和,而不是其他原因。

(2)分居的时间应该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上述四项规定,并不能完全概括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所有原因,因此,婚姻法规定此项兜底条款作为补充。

办理离婚登记,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2)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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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于离婚申请,应当根据《婚姻法》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持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真实、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要求离婚、是否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已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是否都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等等。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以上就是关于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离婚条件和程序的问题,对于离婚的条件是我国法定的,只有在符合离婚条件的情况下才会被准予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最后一步是发放离婚证,但在发离婚证之前有一些相关的程序,需要双方共同来完成。如果对于离婚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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