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01 09:05:44作者:未知
根据《刑法》当中的规定,对于刑事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在对运输毒品罪的从犯进行处罚时,也是要根据法律规定的运输毒品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的。下面小编就来为您详细介绍。
一、运输毒品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运输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运输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运输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运输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运输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运输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多次运输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运输毒品罪的从犯怎么判刑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关于对运输毒品犯罪的从犯如何进行处罚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一般情况下,是先选定了适当的量刑幅度后,在这个基础之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