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应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获胜

更新时间:2023-09-25 09:06:05作者:未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应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获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应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获胜

案情简介

原告四川某建筑劳务公司与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2日签订了《建筑劳务合同》,约定被告将其承包的某工程项目分包给原告,由原告承揽除了单项工程外的所有工作内容,同时约定原告须在签订该合同后3日那日交付300万保证金;2013年1月10日,双方又签订了《建筑劳务补充协议》,约定被告必须保证原告承包的工程在2013年5月底前开工,如果不能保证的,被告承诺对原告所交付的保证金按年息20%支付利息。

原告于2013年1月23日前累计向被告支付了工程保证金290万元;自《建筑劳务合同签订》后,原告着手实施了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修建临设、平整土地、打桩放线等,诉争工程至本案二审判决时,主体工程并未实际开工。 原告因承包的工程无法开工,遂依据《建筑劳务补充协议》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程保证金利息61万元、支付工程款6.6万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办案思路及心得

该案一、二审均由本律师代理,在整个案件代理过程中,结合本案的证据,本律师提出以下几个抗辩观点,虽未得到一审法院的支持,但庆幸的是二审法院支持了本律师部分观点,依法改判,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1)、本案中,原告主张支付保证金利息是附条件的即被告分包给其的工程没在2013年5月底前开工才支付利息,结合本案证据材料及原告主张的工程款,应当认定诉争工程已经在2013年5月底前开工,原告要求支付保证金利息的条件不成就;

2)、即使支付保证金条件成就,根据双方约定来看,“被告必须保证原告承包的工程在2013年5月底前开工,如果不能保证的,被告承诺对原告所交付的保证金支付利息,利息按照20%年利息计算。”,该约定实质上应属于违约责任条款,在原告不能举证证明因未按期开工给其自己造成的损失的情况下,直接以20%年息计算违约金过高;

3)、双方关于支付保证金利息的约定中,并无利息支付的起始时限,因此根据该条款的文义解释,即使要支付利息,利息也应当从2013年6月1日起计算,一审中被告的经理庭审时自认利息自2013年5月1日起计算,而原告主张利息应自保证金实际支付给被告时起算。

裁判结果

本案一、二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上述内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一审法院认定利息并未高于同期贷款利率4倍,应予支持且利息计算期限采纳了原告主张;而二审法院采纳了被告主张的利息起算期限,相比之下,直接裁减了20万的赔偿。

为您推荐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因此,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律师见证笔录是怎样的

内容有谈话时间、谈话地点、具体的事由、被谈话者和谈话人也就是律师、谈话记录等。以及被谈话者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需要的帮助。

2023-10-30 09:03

分居时间如何证明 分居时间怎么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

2023-10-30 09:03

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怎么做无罪辩护

1、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2、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反诉?赠与合同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赠与合同纠纷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赠与合同纠纷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

2023-10-30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