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抵押的法律问题(深圳房屋怎么抵押贷款?)

更新时间:2023-09-20 12:05:39作者:佚名

深圳房屋抵押的法律问题(深圳房屋怎么抵押贷款?)

深圳房屋抵押的法律问题

将房屋向银行进行抵押,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做法,当然银行方面在进行放贷之前肯定会对相关材料与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不同地区房屋抵押也是存在不一样的问题,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深圳房屋抵押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怎样了解土地使用权是否设定抵押?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购房人可以依法到房地产登记部门了解自己希望购买的房屋是否设定抵押,也可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原件看是否有设定抵押的记载。

二、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房屋还能不能买?

一些开发商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一般会将已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因为土地和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法律规定二者须同时抵押;如果购房人购买了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并且在购买时开发商并未将该抵押解除(解押),就会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风险。

满足如下条件可以购买:

1)、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所以,开发商首先应征得银行的同意并将抵押事项告之购房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所以,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开发商应根据其与银行之间的事先约定向银行支付对应款项,并向购房人出示关于所购房屋已经解押的证明文件。

三、那些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四、贷款买房,抵押房地产的保险由谁承担、受益人是谁?

根据相关规定:贷款买房,保险费由买房人承担,银行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

五、开发商应履行那些主要告知义务以避免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应条款的规定: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实践中,我们看到的进行房屋抵押的都是城镇房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商品房。而对于小产权房,由于其不具有国家发给的土地使用权证等,所以在进行抵押的时候存在很大的风险。银行方面也是很少接受此类抵押物的。要是你对此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在线律师。

为您推荐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因此,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律师见证笔录是怎样的

内容有谈话时间、谈话地点、具体的事由、被谈话者和谈话人也就是律师、谈话记录等。以及被谈话者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需要的帮助。

2023-10-30 09:03

分居时间如何证明 分居时间怎么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

2023-10-30 09:03

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怎么做无罪辩护

1、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2、从“证据不足”入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罪疑从无原则是指对犯罪事实不清,犯罪证据不足的刑事疑难案件作出无罪推定的一项刑事证据原则,也是保障被告人基本人权和体现现

2023-10-30 09:03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反诉?赠与合同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赠与合同纠纷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赠与合同纠纷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

2023-10-30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