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05 18:05:15作者:未知
在共同犯罪当中会有主犯与从犯,首要分子与其他积极参与者。而很多时候,人们就容易将主犯和首要分子弄混淆。无可否认,主犯和首要分子是有一定联系的,当然更多的是不同之处。而今天小编主要就来讲解一下主犯和首要分子之间有什么联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主犯和首要分子有什么联系
根据刑法第97第的规定,首要分子分为两类:一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但犯罪集团中的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因为在犯罪集团中,除了首要分子是主犯以外,其他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是主犯,但他们不是首要分子。在聚众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原则上也可以认定其中的首要分子是主犯。但在聚众犯罪并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刑法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而首要分子只有一人时),不存在主犯、从犯之分,其中的首要分子当然无所谓主犯。
二、主犯的概念
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刑法第97条规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把这两个法条的内容结合起来,并联系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文,可以看出我国刑法中的主犯有以下三种:
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组织犯,是首要分子的一种。
2、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是首要分子的一种。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是聚众犯罪的聚首,是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和指挥者。
3、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指主要的实行犯。
三、主犯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对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
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阅读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主犯和首要分子有哪些的联系了吧,除此之外,小编还带来了主犯的其他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想了解首要分子的内容,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知识栏目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