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08-09 09:04:38作者:未知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那么,加班工资应该如何计算呢?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
一、加班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劳动者自愿加班,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加班工资的。只有当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时,才需支付加班工资。
1、正常工作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1.5倍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计算方式: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
2、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需支付2倍工资
休息日加班费计算方式: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3倍工资
法定休假日加班费计算方式: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
二、加班工资的基数如何确定
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