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不当得利怎么处理?(善意不当得利如何返还)

更新时间:2023-08-30 18:04:59作者:佚名

善意不当得利怎么处理?(善意不当得利如何返还)

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的范围因善意与恶意而不同,那如果识别何为善意与恶意? 应当返还的孽息中,哪些属于法定孽息?哪些属于非法定?非法定孽息是否不须返还呢?关于这些问题将会在下面的问中为您分析善意的不当得益怎么处理。

善意不当得益怎么处理?

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事情,如消费、消耗、出卖、被盗、遗失等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

现存利益不以受益人取得利益的原形为限,原形虽发生变化,但只要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其代偿利益仍然存在,即有现存利益。凡受益人的财产总额因取得利益而增加,且该财产总额增加尚存在,则可判定现存利益存在。

以下几种情形都属于出存利益:

(1)原物以及利用原物(物或权利)衍生出的其他利益存在。

(2)受益人取得的利益经消费不存在,但受益人因消费不当取得的他人利益而使自己节省的消费支出。

(3)受益人取得利益原形不存在,但受益人因之取得的对第三人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金请求权、对价请求权等代偿利益。

善意受让人为取得利益或维持利益所支出的费用,构成对其所有财产的负担,因此,善意受让人可以在返还现存利益时,要求权利人偿还有关费用或从现存利益中予以扣除。这些费用以为取得或保管,增加利益的必要、有益费用为限,因受领标的物的性质或瑕疵造成受领人的损害也可类推适用有关费用的支出。

以上就是关于善意不当得益的处理办法,那么如果不是善意的,而是恶意的呢?那我们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不当得益与无因管理的处理办法是否相同呢?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出最专业的法律解答,帮助您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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