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11月“狂飙”:0股破发,过半股翻倍,平均收益超8000元
2023-12-02
更新时间:2023-11-08 09:21:26作者:橙橘网
关于体检和考察
1.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2.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报考者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哪些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海事等部门(职位)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考察时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准确完整合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5.什么是差额考察?
省级招录机关可以实行差额考察。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一般以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录机关依据招录职位的履职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的有关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比较,按照人岗相适、以事择人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单纯以考试成绩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