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46500元/亩、39200元/亩、36000元/亩

更新时间:2023-11-02 00:38:28作者:橙橘网

西充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46500元/亩、39200元/亩、36000元/亩

西充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西充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西充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该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原发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西府函(2020)98号)同时废止 。凡2023年11月1日起申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并实施征地的,按照本次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重新测算,在3个月内足额支付到位,确保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 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 继续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预存制度 。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用地报批时,以报批征收实际土地面积计算,由县财政局按规定预存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专户。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未经县政府批准,严禁擅自改变标准或增加补偿内容。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西充县征收农用地区综合地价表

西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

来源: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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