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144平米以上房屋不再限制转让 商品住宅地块不限价出让

更新时间:2023-11-14 09:27:34作者:橙橘网

浙江衢州:144平米以上房屋不再限制转让 商品住宅地块不限价出让


观点网讯:11月13日,浙江衢州发布《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获悉,《通知》主要提及五个方面共14条措施,包括促进住房消费;优化住房供应;提升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加大保障力度。

其中,促进住房消费方面,《通知》提出:

1.满足住房交易需求。全面放开原行政性住房限制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衢房发办〔2021〕3号)、《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衢房发办〔2022〕2号)文件要求,于2021年8月7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在市区范围内购买并网签备案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受5年交易限制的,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执行限售限制政策。本条款不含土拍公告约定限售的住宅。

2.给予购房补助。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对购买市区2021年起首次领取预售证项目新建商品住宅并网签备案的个人,限定前1000套,依网签时间先后顺序给予购房补助,先到先得、定期公布、达限即止。

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已缴纳契税80%的额度给予补助;购买90-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按已缴纳契税64%的额度给予补助;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按已缴纳契税50%的额度给予补助。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的地方留存部分。具体操作细则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另行制定。

3.降低购房税收负担。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上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4.优化推行房票政策。积极推动本市各征迁项目实行房票安置,并根据市场情况,在现有房票政策基础上,优化房票政策,建立相应的房票使用项目库。

此外,优化住房供应方面,《通知》指出:

1.商品住宅地块不限价出让。市区新出让商品住宅地块取消限房价相关约定(政策性用房地块除外),待预售时通过价格会商机制确定住宅销售价格。

2.试点优质地块现售。市区试点开展优质商品住宅地块现房销售。

3.具备条件地块明确学区。对市区周边已有学校的或有新建学校计划的住宅地块,属地政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文件精神尽快明确学区范围,资规部门可据此在出让公告里予以注明学区。

4.提升住宅居住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住宅品质提升需求,加快形成提升住宅建筑品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住宅品质,营造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