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会议再议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畅通“两个循环”为何重要?
2023-12-02
更新时间:2023-11-14 16:03:57作者:橙橘网
观点网讯:11月14日,据“富阳发布”官方公众号推文,富阳发布“提信心、扩消费、促发展”相关政策。
在住房政策方面,富阳提出深化人才购房政策、鼓励单位职工团购、促进存量房交易、鼓励企(事)业单位购房、共享教育资源、鼓励存量销售6方面内容。
具体来看,深化人才购房政策。2023年5月1日起,区级F1、F2、 F3 类人才以及在富企业的F4类人才和其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富购买首套住房的,可分别给予30万元、15 万元、12万元、8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后在富连续缴纳社保满五年的,再一次性给予上述补贴30%的奖励。
鼓励单位职工团购。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富机关、企(事)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村民(股民)于富阳区内团购3套、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办理好不动产权证后,分别给予购房职工实际购房总价1%、1.5%的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
促进存量房交易。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购买富阳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转让富阳区范围内的存量商品住宅的,在办理好新购商品住宅不动产权证后,给予购房人已转让存量商品住宅总价1%的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新购商品住宅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
鼓励企(事)业单位购房。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富企(事)业单位在本区购买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办理好不动产权证一年后,给予购房企(事)业单位实际购房总价1%的补贴。
共享教育资源。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银湖、富春湾新城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子女可凭网签购房合同在购房所在学区的公办幼儿园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入园,教育部门按照招生入学政策予以有序安排。
鼓励存量销售。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鼓励在富房企加快开发步骤、开展营销活动,当季新项目首次预售、在售项目销售面积环比上一季度上涨10%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
此外,富阳区还针对不同方面提出加大制造业大企业奖励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支持规上服务业企业扩增提速、扶持大宗贸易企业健康发展、加大新住宿餐饮单位扶持力度、发放文旅消费券、优化公积金服务、落实交通优惠、支持增量优化、建筑业激励政策11方面措施。
其中,加大制造业大企业奖励力度。对制造业企业(不含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产值达到一定增量规模的,给予一定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当年研发投入(按照年度财务建账数)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3000万元、3000万元(含)以上,10、11、12月增幅均达同期全区平均增幅且全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全区平均占比的规上工业企业,按当年实际增长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分别为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单家企业享受市、区研发投入财政补助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