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漳州公积金提取新变!

更新时间:2023-11-16 12:12:51作者:橙橘网

重要通知!漳州公积金提取新变!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认真贯彻落实

“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

行动部署

在推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上真抓实干

于近日正式开通“购买商品房提取”业务线上办

实现公积金网办业务再扩容


以往,职工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携带相关的购房材料到公积金窗口进行申报。

现在,职工一趟不用跑,只需在家“点点鼠标,动动手指”,就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

此次上线的“购买商品房提取”业务主要包括3个业务子事项,分别为:

1

购买商品房提取(追加首付),指原已首付进一步提取公积金追加首付款,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开发企业的监管账户;

2

购买商品房提取(全额付款),指已一次性全部付清购房款,提取的公积金直接转入申领人的名下一类银行卡;

3

购买单位剩余公有住房提取,指职工购买单位所分配的公有住房,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出售公有住房的专用账户。

首办案例

家住福州的李小姐是我市首位在线上办理该项业务的群众。李小姐因在福州购买房产想要提取漳州的住房公积金,按以往的提取方式,李小姐可以到福州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申请办理“两地联办”购房提取业务。经咨询漳州的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得知该业务可以在网厅申请办理,她在网上远程提交了购房材料,从申请到资料审查再到公积金到账,只用了不到1天的时间。李小姐不用出门,只需在家动动手指,公积金就轻轻松松到账了。

网办流程

职工可登录“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收件办”,选择“材料收集”就可以轻松办理。

1、进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在“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模块选择“个人登录”,点击“个人业务办理”,根据提示完成图片验证,选择个人账号并点击进入。

2、进入“办事大厅”后,选择“收件办”➡“收件办(提取)”。


3、系统会弹出《诚信承诺书》,请认真阅读,同意后勾选并点击“接受”。



4、在弹出的提示,选择目前的婚姻状态。

此次开通的线上“购买商品房提取”业务,只适用于夫妻共同购买的住房,单身或者多个家庭共同购买的住房因为涉及提取额度的把控,需要核验婚姻关系,目前暂时无法在线上办理该项业务。


5、点击“材料收集”,系统会弹出“提取信息”界面。



6、在“业务子类型”选择“购买商品房提取”。


7、在“业务子事项”选择要办理的提取事项,系统会弹出相关政策的“提示”,请认真阅读后,点击“确定”。

(1)购商品房提取(追加首付)


(2)购商品房提取(全额付款)


(3)购买单位剩余公有住房提取


8、在“提取信息”界面,根据所选择的“业务子事项”填写相关的收款账号和购房信息。


9、填完提取信息后,点击相应材料并上传影像(标“*”材料必需上传,且务必要保证照片清晰、完整),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



10、申请成功后,将提交后台进行审核,拟申请提取金额以最终审批金额为准。


11、提交成功后,可在主界面查询该笔业务的“处理进度”。


网办规划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持续深化“互联网+公积金”信息化建设,适时推出购房首付款约定提取、购买二手房或购买拍卖房提取等服务事项网上办,同时解决单身群体“购买商品房提取”无法网办的问题,扩大公积金事项“全程网办”覆盖范围,打造公积金优质服务品牌,以优质高效服务实现群众“真满意”。

该业务办理时限为上传次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申请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如有疑问请咨询0596-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

来源:漳州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本文标签: 首付款  商品房  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