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发布2023年度安居房常态化申报通知

更新时间:2023-11-30 15:30:16作者:橙橘网

三亚发布2023年度安居房常态化申报通知

观点网讯:11月30日,据“三亚发布”官方公众号,为更好地保障全市居民和引进人才住房需求,进一步提升安居房审核分配效率,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3年度安居房常态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

《通知》指出,申报将通过“海易办”APP进行。申请人可自行申报,或前往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协助申报。

申报条件分为社保或个税条件与房产条件。如下:

(一)社保或个税条件

1.在2020年4月28日前落户的本市居民,无社保个税年限要求。

2.在2020年4月28日后落户的本市居民或未在本市落户的引进人才,需在本市至少连续缴纳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

3.未在本市落户的非引进人才,其在本市至少累计缴纳60个月的社保或个税。

(二)房产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规定。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等)。

3.未落户本市的申请人居民家庭需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购房记录;已落户本市的申请人居民家庭及引进人才居民家庭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购房记录,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3㎡。

4.申请人离异后申购安居房,且婚内已购买住房的,申购时原则上需离婚满3年。

5.申请人须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148号)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审核公示流程方面,对于申请资料齐全的申请人,每月10日前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名单于当月月底前通过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官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将纳入我市安居房轮候库。

项目登记方面,纳入安居房轮候库的居民家庭可进行项目登记。安居房项目限时登记公告通过市住建局官网发布,轮候家庭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登记(操作流程见附件2)。登记结束后,将在市住建局官网上公示登记名单。

选房方面,由项目开发商负责组织登记成功的家庭参与选房并签订选房确认书,未签署选房确认书的,视为放弃该项目选房资格。

合同签订方面,由项目开发商将已选房人员名单报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网签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不合格人员将取消安居房轮候资格。

此外,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特别事项:

(一)申购人家庭应当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本人提出申请。

(二)房号选定后不得调换,由购房人与项目开发商办理购房合同签订手续。

(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5年内不得在三亚市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记不良诚信记录,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安居房申购资格的;

2.在审核阶段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违法方式获得安居房申购资格的;

3.申请人在签订选房确认书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购房的;

4.其他违法违规和违反政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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