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咸阳大学生征兵入伍能减多少学费?
2023-12-02
更新时间:2023-12-01 11:07:00作者:橙橘网
内容摘要:青浦区发布了11份土地征收事项公告,涉及街镇有华新镇、朱家角镇、徐泾镇。华新一镇独揽9份,其中包括了凤溪社区4幅地块,2幅位于“城中村”范围。
近日,青浦区发布了11份土地征收事项公告,其中7份为拟征地告知书;3则为征地公告;1份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期土地征收涉及街镇有华新镇、朱家角镇、徐泾镇。
本期征收用途为幼托用地,一类工业和教育科研设计综合用地,商务办公用地、物流用地、公园绿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等。
本期土地征收亮点:
华新一镇独揽9份土地征收公告(6幅地块)。其中,凤溪社区涉及4幅地块,3幅为新增地块土地征收公告,幼儿园地块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2幅商务办公用地沿嘉松中路。另外,一幅24-03地块公共绿地此前已公告过,这次公布了补偿方案。其余两幅地块为为工业区。
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公告详情:
一、拟征地告知书
1、项目名称:上海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4-02地块
24-02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201号
华新镇新木桥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3〕95号,国家拟征收你村盛家宅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24-01地块,南至24-03地块
用途:幼托用地
24-02地块本次土地征收涉及新木桥村盛家宅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24-02地块隶属于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地块范围,地块将规划建一所幼儿园,是凤溪社区单元规划的4所幼儿园中三所新建幼儿园之一,一所为现状保留。
2、项目名称:华新镇华蔡东路南侧19B-02地块
19B-02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202号
华新镇徐谢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3〕80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徐谢村、徐谢村张家宅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新通波塘路,南至河道,西至19B-01地块,北至华蔡东路
用途:一类工业和教育科研设计综合用地
华蔡东路南侧19B-02地块本次征地涉及徐谢村、徐谢村张家宅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华蔡东路南侧19B-02地块位于新通波塘路、华蔡东路西南,板块上隶属于华新工业区。地块占地约188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和教育科研设计综合用地,容积率2.5,建筑高度50米。
3、项目名称:华新镇嘉松中路东侧34-01地块
34-01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203号
华新镇人民政府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3〕85号,国家拟征收你华新镇人民政府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叙龙桥路,南至凤中路,西至嘉松中路,北至叙通路
用途:商务办公用地
4、项目名称:华新镇嘉松中路东侧34-01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204号
华新镇叙南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3〕85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叙龙桥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叙龙桥路,南至凤中路,西至嘉松中路,北至叙通路
用途:商务办公用地
上述拟征地告知书3、4均为同一项目,即华新镇嘉松中路东侧34-01地块。
本次嘉松中路东侧34-01地块2份公告征地涉及华新镇人民政府范围内集体土地、叙南村叙龙桥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34-01地块位于凤溪社区单元凤中路、嘉松中路东南,板块上隶属于华新镇凤溪社区单元。用地面积1739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务办公用地,容积率3.0,建筑高度60米。
5、项目名称:华新镇嘉松中路东侧05-05地块
05-05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205号
华新镇人民政府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3〕58号,国家拟征收你华新镇人民政府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叙龙桥路,南至叙通路,西至嘉松中路,北至四号横河
用途:商务办公用地
6、项目名称:华新镇嘉松中路东侧05-05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206号
华新镇叙南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3〕58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叙龙桥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叙龙桥路,南至叙通路,西至嘉松中路,北至四号横河
用途:商务办公用地
7、项目名称:华新镇嘉松中路东侧05-05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207号
华新镇叙中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青规划资源选预〔2023〕58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厍浜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位置: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叙龙桥路,南至叙通路,西至嘉松中路,北至四号横河
用途:商务办公用地
上述拟征地告知书5-7均为同一项目,即华新镇嘉松中路东侧05-05地块。
嘉松中路东侧05-05地块3份公告征地涉及华新镇人民政府范围内集体土地、叙南村叙龙桥组范围内集体土地、叙中村厍浜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05-05地块位于凤溪社区单元叙通路、嘉松中路东南,板块上隶属于华新镇凤溪社区单元。用地性质为商务办公用地,用地面积19871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高度60米。
二、征地公告
8、项目名称:华新镇华南路北侧38-14、38-15地块
华南路北侧38-14、38-15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3〕第131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规划地块,南至华南路,西至殷家桥江,北至38-13地块
建设用地用途:物流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华新镇朱长村837.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837.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华新镇朱长村许家组13219.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557.00平方米、建设用地7548.10平方米、未利用地1114.5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057.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557.00平方米、建设用地8386.00平方米、未利用地1114.50平方米。
华南路北侧38-14、38-15地块本次征地涉及华新镇朱长村、朱长村许家组,合计征收土地14057.50平方米。
38-14、38-15地块位于华新镇华南路、殷家桥江东北,隶属于虹桥数字物流装备港板块。
上述两幅物流用地似乎位于现状中通快递公司用地范围,不知道属于补办征地手续还是其他情况。
9、项目名称:朱家角镇泖溪路东侧绿地改造工程
泖溪路东侧绿地改造工程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3〕第132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朱家角镇,东至朱泖河,南至徐家浜江,西至泖溪路,北至朱家角沈巷社区文化体育中心。
建设用地用途:公园绿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朱家角镇沈巷村10512.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008.50平方米、建设用地503.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0512.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008.50平方米、建设用地503.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朱家角镇泖溪路东侧绿地改造工程本次征地涉及朱家角镇沈巷村,合计征收土地10512.20平方米。
10、项目名称:徐泾镇104转型区域双浜路北侧A22-02地块
双浜路北侧A22-02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3〕第133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徐泾镇东至沈海高速,南至双浜路,西至河道,北至规划地块
建设用地用途: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徐泾镇蟠龙村14987.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4521.20平方米、未利用地465.8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987.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4521.20平方米、未利用地465.80平方米。
双浜路北侧A22-02地块本次征地涉及徐泾镇蟠龙村,合计征收土地14987.00平方米。
A22-02地块位于徐泾镇双浜路、华徐公路西北。板块上隶属于虹桥商务区拓展区中的104转型区。根据今年8月批复的《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国土空间中近期规划》,包括104转型区外加沈海高速以东、天山西路以北、北青公路以南、青浦区界以西围合区域整体被划为了“长三角数创先导区”。
长三角数创先导区示意图
今年8月,A22-02地块方案公示,地块用地面积为1206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总建筑面积53465.02平方米,项目主要由3栋13、14层的研发楼组成。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1、项目名称:上海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4-03地块
24-03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110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华新镇东至24-01地块, 南至凤星路,西至新木桥路,北至24-02地块 。
项目用途:公共绿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12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新木桥村盛家宅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0平方米、建设用地6688.30平方米、未利用地 0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6688.30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 118.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24-03地块本次征地涉及华新镇新木桥村盛家宅组(村组队),合计拟征地面积 6688.30平方米。
24-03地块隶属于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规划用地面积为668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
资料:上海市政府网
编辑:大青浦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