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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6
更新时间:2023-05-31 17:04:26作者:橙橘网
➤➤天津武清区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方案
报名对象:
初中一年级报名对象为 2023 年毕业的小学生。
时间安排:
初中招生工作安排在 6 月下旬至7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流程等请关注“武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武清区2023 年初中招生报名指南》
所需材料:
本区户籍 (含蓝印户籍 ) 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小学毕业学校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学校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条件安排入学。学生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注: 以上事项具体详情可参照“武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武清区2023年初中招生报名指南》
规定要求:
(1) 本市跨区“人户分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市教委文件要求,应由户籍地所属区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在自有产权房产所属服务片区学校入学的,应服从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2)本区户籍“人户分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户籍地所属服务片区学校先行安排入学;确有困难无法实现“人户统一”,需在自有产权房产所在地服务片区学校入学的,应服从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3)城区全部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及下朱庄街所属广贤路小学、广贤路初中实行学位控制。
✔学位控制学校在其服务片区内,每户房产在学制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 3年)只对应 1个学位;如为双胞胎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胎,也可在对应学校同时入学或转学
✔同一房产入学资格已被使用且仍处于占用状态,房产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不得在对应学校入学或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使用同一房产入学资格的学生已从学校转出的,房产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可在对应学校入学或转学。
✔学位控制学校服务片区内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4) 根据学校建校规模和学位数以及服务片区生源情况区教育局对部分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服务片区,结合实际略作调整,以充分利用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为已超出建设规模的学校分担招生压力。具体详情可参照“武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武清区 2023 年小学招生报名指南》和《武清区2023 年初中招生报名指南》。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
(1)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
(2) 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 津教政[2019]24 号 )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特殊群体入学
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区教育局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需提供以下材料:
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至少要有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 )。原则上要求已经缴纳 6 个月及以上且在入学或转学登记当月必须
提示:通过人才引进等方式已经落户在武清区的集体户籍人员,如在武清区实际工作,其子女入学可参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学
注意:2023、2024年,部分直属校和街属校将不再接收随迁子女入学。拟在直属校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可登陆“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在学位充足的公办学校就读;拟在街属校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可在所属街道教育办公室进行线下登记,根据辖区所属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在学位充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户籍所在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武清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 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优抚对象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建立专项档案,为其入学提供更好的服务
武清区招生入学咨询电话:022-60911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