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北京1101:有中度霾;今起北京公积金执行“认房不认商贷”
2023-11-01
更新时间:2023-10-25 19:59:02作者:橙橘网
潍坊毕业生档案能自己携带吗?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毕业生的档案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转递。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毕业生在进行去向登记时,要按照毕业去向和档案转递要求准确填报档案转往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学校会根据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转到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转递人事档案。
如个人手中持有档案,应第一时间联系户籍地人才中心,如实说明情况,或联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及时归档,保护好自己的个人档案。
附:潍坊各区县档案人才服务中心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