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首套房20%,二套房30%

更新时间:2023-11-01 14:57:01作者:橙橘网

江西宜春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首套房20%,二套房30%

据微信公众号“宜春公积金”11月1日消息,江西省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通知提出,职工(含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职工(含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政策调整自2023年11月6日起实施,购房时间在此日期之前的继续按调整前政策执行。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