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征兵报名(时间+条件+入口)
2023-12-02
更新时间:2023-12-02 21:52:44作者:橙橘网
一次性购房补贴
最高20万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解决人才住房保障问题
近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
2023年第一批产业技术人才公寓申购工作
一、申报对象
符合《关于鼓励产教融合培育产业技术人才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融政办〔2022〕34号)规定的申报对象(具体内容可点击阅读原文前往产业技术人才购房申报模块查看)
与在融八大支柱产业相关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企业缴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在融职业(技术)院校毕业学生,毕业时间在5年之内(足月计算,含5年)。
二、优惠政策
留融就业的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购买我市产业技术人才公寓时,按本科、高职、中职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优惠。
三、房源信息
璀璨悦宸(璀璨美景,福清市福人路珠山小学东南侧)
户型及数量:142㎡共31套
四、申报流程
申请人通过福清市人才服务智慧平台(网址:https://www.rjycw.cn/)注册、登录产业技术人才购房申报模块,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上传),申报窗口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20日。通过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后,将发放购房资格证书,并组织意向人员到房源现场集中看房、集中选房。房源具备交付条件后,将通知购房人办理人才公寓购置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该房产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交易。如申请人在我市八大支柱产业相关企业连续服务未满3年,依据《关于鼓励产教融合培育产业技术人才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融政办〔2022〕34号)文件执行。
(二)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取得人才住房保障资格并获得住房保障,经核查属实的,责令退回补助资金,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出具虚假材料的单位,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取消该用人单位今后5年享受本市所有人才政策资格。
(三)已取得购房资格的人才如若选房后放弃购房,将取消今后购买产业技术人才公寓资格。
(四)本方案适用于《关于鼓励产教融合培育产业技术人才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融政办〔2022〕34号)文件2023年第一批次购房申报工作,如遇政策有新调整,则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咨询电话
0591-85257741
七、附件
1.《福清市产业技术人才住房申请表》
2.《承诺书》
3.《选房确认书》
可前往申报入口
记者 滕端钦 图源 福清人才
编辑 陈盼兰 何晶晶
审核 张晨 谢雄
监制 吴凌 峰 钟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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