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明星股多次卷入收购纠纷,实控人内幕交易亏钱又被抓

更新时间:2023-12-02 21:52:59作者:橙橘网

5G明星股多次卷入收购纠纷,实控人内幕交易亏钱又被抓

11月28日,春兴精工(002547.SZ)发布公告称,与惠州安东公司的一起官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后,已获立案审查。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家曾经的“5G概念”明星股,近年来业绩不断下滑的同时,在并购方面的操作,使自身屡屡陷入纠纷。今年初,公司实控人还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提起公诉,并陷入债务泥潭,拖累着上市公司。

七年前的收购案,官司打到最高院

春兴精工与安东公司的恩怨情仇可以追溯到七年前。

2016年1月20日,春兴精工与安东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安东国际”)签订《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书》(下称“《意向协议》”),约定后者向前者转让惠州安东五金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即“惠州安东”)全部股份,总对价1.2亿元。

当时,惠州安东主要资产为几块总面积约12万平方米的土地,以及总面积为6.9万平方米的建筑物。

在《意向协议》签订后,春兴精工支付了4100万元诚意金并很快接收资产开始使用,但春兴精工始终因“房屋和土地没有及时办理相关产权证”,未将《意向协议》最终落实为正式的转让协议,剩余转让费用也未支付。

于是,2017年5月18日、2020年7月28日,惠州安东前后多次将春兴精工及子公司告上了法庭,提出了偿还此前转让活动的相关土地房屋、支付近5年里使用资产的费用等诉求。

2021年12月,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春兴精工一方返还土地、厂房,并按月支付占有使用费。2023年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支付占有费用”的判决。

诉讼期间,春兴精工开始了搬离惠州厂房的工作。不过,对于其他判决并不服气,因此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11月28日,春兴精工发布的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


11月28日,春兴精工发布的公告。

此外,安东国际还于2018年10月20日将惠州安东转卖给了惠州市越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越兴”),并很快完成股权变更。

2019年6月,春兴精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公司与安东国际之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判决安东国际与惠州越兴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2020年12月21日,该案做出终审判决,春兴精工的请求被驳回。

2021年11月18日,春兴精工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安东国际、越兴物业返还公司4100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要求安东国际、惠州安东退还垫付的扩容工程款,并要求三被告赔偿公司损失1.8亿元(暂估)。

根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安东国际、越兴物业返还春兴精工41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同时安东国际、惠州安东返还代付工程款133万元,安东国际赔偿春兴精工损失2400万元。对此,安东国际提起上诉,目前正待进一步审理。

南都记者注意到,接收土地厂房资产后,春兴精工进行了一些装修、改造、扩容工作。根据《对深交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春兴精工对惠州厂房进行搬迁过程中,对无法搬迁或者无搬迁价值的设备共计确认报废损失3400万元。

“5G概念股多次资本运作遭遇波折

春兴精工曾经是热门一时的“5G龙头股”,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为以射频技术为核心,提供天线、滤波器、微波传输等全系列射频器件、结构件产品及解决方案,应用于移动基站设备。

2019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2.62亿元、51.53亿元、26.73亿元、25.88亿元,下降明显;扣非净利润分别为-0.27亿元、-11.26亿元、-8.08亿元、-1.73亿元,均处于亏损状态。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为18.26亿元,同比继续下跌;扣非净利润继续亏损0.63亿元。

截至目前,春兴精工因针对惠州安东总价不过1.2亿元的并购,已经计提了约0.6亿元不动产占用费。同时,这仅是公司近年来多次收购扩张失败的案例之一。

2017年10月11日,春兴精工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华有光电有限公司(下称“华有光电”)拟以2.7亿元收购东莞市华星镀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星镀膜”)、东莞市华星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星纳米”)、华鑫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鑫纳米”)的核心业务相关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2018年,春兴精工被华星镀膜等交易方起诉。相关公告显示,双方协议签订后,华星镀膜等依约将名下专利全部转让给了春兴精工,同时嫁接了对应客户资源,春兴精工却未能如约付款。后经法院调解,春兴精工以稍低的价格最终完成了支付。

在资本运作过程中,春兴精工还被实控人“坑”过。2018年底,春兴精工决定将所持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惠州泽宏”)100%股份及CALIENT Technologies, Inc.(下称“CALIENT”)25.5%股份出售给控股股东、实控人孙洁晓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两笔交易合计对价6.29亿元,其中4.4亿元需以现金付给春兴精工,另有1.8亿元需付给惠州泽宏的前任股东。

不过,直到2022年底,孙洁晓一方仅支付了5500万元股权转让款,剩余未付本金及相应利息合计4.47亿元。

为了避免损失,尽量消除不利影响,春兴精工与孙洁晓协商约定“以资抵债”方案,孙洁晓以部分现金、名下房产及所持威马控股部分股权偿还债务。

南都记者注意到,威马控股即威马汽车,就在2023年10月10日,威马汽车申请破产重整。

实控人涉嫌内幕交易被公诉

多次并购、资本运作失利,已然折射出春兴精工在管理方面的问题。今年初,春兴精工实控人孙洁晓还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正式提起公诉。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17年2月25日,春兴精工公告称,公司拟筹划重大收购事项,涉及收购通信行业Calient公司股权,3月18日,公告宣布拟收购股份比例为71%,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作为公司实控人、时任董事长的孙洁晓与时任董事郑海艳,在知晓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在该信息公开前,控制使用“蒋庚艮”“江巧云”“陶正青”证券账户交易“春兴精工”,合计动用资金约3500万元;同时通过华宝信托旗下“辉煌1007号”和“辉煌1006号”产品交易“春兴精工”,合计动用资金2.75亿元。

不过,即使是内幕交易,孙洁晓等人经过约1年操作,也亏损了2800万元。

最终,证监会对孙洁晓、郑海艳被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以及分别被证券市场禁入十年、五年。2023年2月10日,孙洁晓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提起公诉。


2月10日,春兴精工发布公告称,实控人收到起诉书和传票。

截至2022年9月23日,孙洁晓及妻子袁静所持7.68%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另截至2023年1月30日,二人所持股份92.32%处于质押状态。

采写:南都记者 缪凌云 发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