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利华中学棠城分校2023年初一年级新生登记通告

更新时间:2023-05-26 11:12:20作者:橙橘网

南京市科利华中学棠城分校2023年初一年级新生登记通告

  南京市科利华中学棠城分校是六合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和南京市科利华中学合作办学。学校坐落在六合区文晖路56号,占地面积73亩,建筑面积4.56万平方米,全部技术装备设施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技术装备Ⅱ级标准配置。学校各项设施齐全,功能先进,能全方位地为教育教学服务。自2014年建校以来,采取“资源共享、教研一体”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学校的办学质量始终位列全区前列,得到了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肯定。

  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初一年级新生登记工作现已正式启动。具体登记事宜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2、免试入学,公民同招

  3、规范管理,控辍保学

  二、施教区范围

  滁河以南,滁河以西,雍六公路以北,宁连高速—宁六公路—龙津南路以东。

  (御珑湾、丽岛新苑、桥西苑、华城名府、石林中心城、花语馨苑、雨庭花园、新都雅苑、莉湖花园、莉湖春晓{东苑、南苑、北苑}、锦绣观邸、龙津广场、尊华府、荣华府、盛华府、东骏悦府、荣城北苑、荣城熙苑、荣城中苑、荣城南苑、古棠悦府、上棠颐和府、蓝湖庭、茉湖书苑、棠宁府等)

  三、招生计划

  14个班,700人。

  四、招生咨询电话

  025—56875678/56875671(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五、入学条件

  1、本施教区内户籍、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

  儿童户口应随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原则上应在2023年5月28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的产权证明相一致。

  2、户口随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的儿童少年入学

  儿童少年户口随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监护人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或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凭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可在施教区学校正常报名入学。

  3、户口挂靠他人处的儿童少年入学

  ① 如果儿童的监护人有产权房(非与他人共有),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监护人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② 如果儿童的监护人没有产权房,监护人要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审核工作,并与学校签署《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经核实监护人所述情况属实的,可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持“四老”房屋产权证的儿童少年入学

  持“四老”(“四老”特指儿童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屋产权证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一是儿童的监护人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二是儿童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监护人、儿童与“四老”实际常住一起。

  如果儿童的监护人有产权房,即使儿童出生后户口在“四老”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移到监护人的产权房处,并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5、购买二手房家庭的儿童少年入学

  ① 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当年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学校报名。

  ② 满足①要求,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6、家庭有多套住房的儿童少年入学

  家庭有多套住房的,应以监护人和儿童在同一户籍并且与实际居住的产权证一致的房产为准。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明及户口簿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

  7、拆迁户家庭的儿童少年入学

  ① 拆迁户未安置到位的或未自购新房的,需与学校签署《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原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② 已安置到位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凭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③ 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8、共有住房、小产权房家庭的儿童少年入学

  共有住房(含与监护人父辈或者监护人与他人共有)家庭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名下有其他房产,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监护人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如果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没有其他产权房,监护人要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审核工作,并与学校签署《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经核实监护人所述情况属实的,可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9、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及对六合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入学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由区教育局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安排有关公办学校就读。

  六、登记办法

  1、网上报名

  所有符合我校登记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在5月22日—5月28日自行登录六合教育网(网址http://zsbm.lhenet.net/)网上平台,进入“初中新生入学登记”栏,网上填写当前真实有效信息,进行报名(每名儿童少年只能报一所公办初中)。逾期网上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学位。

  2、现场审核

  (1)符合我校登记条件的新生网上报名结束后,监护人在预约时间内(6月10日—11日)到我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监护人须出具:

  ①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入学报名登记表”;

  ②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监护人在本施教区内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监护人在本施教区内拆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学校审核材料时,监护人应尽到告知义务,不要隐瞒、造假,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证件的核实工作。审核过程中,发现有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登记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3)逾期不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学位。

  3、联动审核

  区教育局会同区政府相关部门对经学校现场审核通过的新生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联动审核,确保儿童少年监护人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有效。审核过程中,发现有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4、分批录取

  学校依据市区有关招生政策,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的前提下,视招生计划内空余学位情况,对部门联动审核通过的招生对象,按照分类分批、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七、录取发布

  8月10日前将新生录取名单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并向监护人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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