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盘加速探底 静待趋势明朗
2023-06-06
更新时间:2023-05-29 21:33:50作者:橙橘网
监管要闻
年内13地证监局对44家私募开出罚单,信披违规是主要原因
5月25日,据证监会网站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24日,今年以来,已有13地证监局对44家私募基金及其相关负责人开出60张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综合来看,信披违规、违反投资者适当性、未充分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以及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报告义务等成为被罚重点。从上述44家私募被处罚的原因来看,今年有23家私募涉及信披违规,占比超过五成,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触及预警线和止损线等影响投资者权益的相关信息。有18家因涉及未充分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被罚,包括投前决策不谨慎,投后管理不到位等。另外,投资者适当性执行不到位和未及时向中基协履行报告义务的均有12家。
香港证监会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发表咨询总结,6月1日起生效
5月23日,香港证监会发表《有关适用于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建议监管规定的咨询总结》。绝大多数回应者同意本会有关容许持牌交易平台营运者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服务的建议。证监会将实施一系列妥善的措施来保障该等投资者,包括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过程中确保合适性、良好管治、加强的代币尽职审查、纳入准则及披露。《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
监管动态
上市公司
*ST庞大(601258.SH):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收警示函
5月22日,河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2020年、2022年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问题。其中,2020年累计涉案金额12.2亿元,占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61%;2022年累计涉案金额28.81亿元,占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4.58%。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科新发展(600234.SH):2021年报相关财务数据信披不准确,被责令改正
5月22日,山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因子公司前期对部分工程项目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公司对2021年年报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差错更正,调增营业收入364.77万元,调增利润总额364.77万元,调增净利润273.57万元。受上述事项影响,公司2021年年报财务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
近岸蛋白(688137.SH):2022年报存在多处错漏,收警示函
5月25日,江苏证监局披露《关于对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化星、王笃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3年4月27日,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存在多处错漏的2022年年度报告,影响投资者正常阅读。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同时披露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化星、董事会秘书王笃强未能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澳洋健康(002172.SZ):2022年业绩预告不准确,收警示函
5月24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袁益兵、季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2022年业绩预告不准确。公司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袁益兵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二是公司未能按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未在披露2022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后续进行了补充披露。
黄河旋风(600172.SH):因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收警示函
5月22日,河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司部分在建工程转固不及时,导致2021年少计折旧费用447.34万元,影响利润总额447.34万元;部分2021年12月转固的在建工程实际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导致2021年末固定资产多计2202.89万元,在建工程少计2202.89万元。公司2021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
公司2021年对部分事项未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部分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范围不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登记事项进行确认,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全通教育(300359.SZ):因收入成本确认存在跨期等四项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
5月26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庄文瑀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等规定,广东证监局对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收入成本确认存在跨期。二、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未得到严格执行。三、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四、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全通教育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庄文瑀、刘玉明、王鹿浔、刁学军、赵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广东证监局要求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
证券公司
首创证券(601136.SH):私募资管、研报业务等存多项违规,收警示函
5月26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公告显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在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资产管理产品运作不规范、风险评估不到位、识别产品实际投资者审慎不足等情况。二是研究报告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第三方刊载或转发公司研究报告管理不到位,存在被媒体长期未经授权转载研究报告而未及时维权的情况。三是在发布的某研究报告中存在信息引用不严谨、底稿留存不全面、部分结论不够严谨的情况。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首创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太平洋证券(601099.SH):研报业务存多项违规,收3张罚单
5月26日,因研报业务违规,云南证监局向太平洋证券开出3张罚单。
经查,太平洋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研报数据错误、一般员工冒名分析师、合规审核未及时处理、组长“秒批”等五方面问题,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在太平洋证券工作期间,在未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的情况下,王希、伍兆丰、况英、何展聪、戴梓涵5人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究报告,被出具警示函;三是在太平洋证券工作期间发布的某研究报告,未记载分析师证书编码、个别数据计算有误、组长“秒批”,刘国清、崔文娟同样被出具警示函。
西南证券(600369.SH):代客户进行证券交易、违规荐股,公司及两员工收警示函
5月24日,宁夏证监局向西南证券吴忠裕民东街证券营业部两员工李昊阳、于晓红下发警示函。
经查, 李昊阳在西南证券吴忠裕民东街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未和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未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及微信群向客户发送个股分析、预测或建议的相关信息,且在提供投资建议时,没有合理依据、未对潜在的投资风险进行提示。
于晓红作为营业部负责人,未有效落实管理责任,且亦存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通过微信及微信群向客户发送个股分析、预测或建议的相关信息的行为。
宁夏证监局称,李昊阳、于晓红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宁夏证监局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基金/投资公司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因四方面违规,被暂停接受新投资人开立交易账户申请
5月22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接受新投资人开立交易账户申请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 江苏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
公司未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基金销售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二、内部控制方面
一是合规风控人员未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和新销售产品、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年度监察稽核报告存在缺失的情况。二是未设立产品准入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对销售产品准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三、系统建设方面
未采取有效手段确保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的安全和高效运行,对于自身原有的基金销售系统,存在开发升级不及时的情况。
四、考核机制方面
对于基金销售的考核以考核基金销量为主,考核维度较为单一,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公司采取暂停接受新投资人开立交易账户申请六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暂停业务期间,公司应依法稳妥服务好存量客户。
邮储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存在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参与基金销售的情形,被责令改正
5月24日,宁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行存在以下问题:
一、该行及部分支行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二、存在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参与基金销售的情形。
三、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时未妥善留痕。
根据《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宁夏证监局决定对该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前海进达:私募业务管理未勤勉尽责,收警示函
5月23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深圳前海进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作为深圳进达稳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未实际参与进达稳赢所投项目的尽职调查和投资决策,存在未切实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